针对年收入不超过15万铢的民众,税务厅将继续免征1年所得税,收入超过15万铢的民众,缴税利率将呈阶梯式增长,旨在减轻民众税务负担,以符合当前经济状况和生活成本走势。
税务厅指出,关于税法法案所述降低2016年所得税率的法令(第600版本),已于2月12日在政府公报刊登公布,该法律将个人所得税率分为7个等级,于下一个纳税年度实施,即2016纳税年(2016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将以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计算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税率。
根据上述法律降低个人所得税的具体减降原则如下:净收入1-15万铢,不征收税;15万铢以上、30万铢以内,税率为5%;30万铢以上、50万铢以内,税率10%;50万铢以上、75万铢以内,缴税15%;75万铢以上、100万铢以内,缴税20%;100万铢以上、200万铢以内,缴税25%;200万铢以上、400万铢以内,缴税30%;400万铢以上,缴税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