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州晚报
[提要]9月23日,记者从德州市国税局获悉,自9月22日至10月8日期间,车辆购置税只能办理个人购买新车的车购税征收业务,税款仅限于现金缴纳,希望广大纳税人及时了解,做好应对准备。
9月23日,记者从德州市国税局获悉,自9月22日至10月8日期间,车辆购置税只能办理个人购买新车的车购税征收业务,税款仅限于现金缴纳,希望广大纳税人及时了解,做好应对准备。
据了解,9月22日至10月8日期间为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上线的最后准备期,因所涉及数据向国家税务总局服务器的集中迁移,因此德州市国税局不再办理车辆购置税税收征管业务。但考虑到购车人员的现实需求,自9月22日起,国家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中单独开设“生产环境”模块,受理个人购买新车的车购税缴纳业务,但因与银行网络没有完成对接,所以近期只能受理现金缴纳税款。
由于启用新的工作系统,业务环节有待于磨合,办理速度较原来有所下降,因此请个人购买新车的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时,先打电话预约,预约电话:0534-7058013.同时,德州市税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9月22日至10月8日期间,不能为单位纳税人购买的车辆办理车辆购置税和车购税过户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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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工程是吸收国际先进经验,运用高科技手段结合我国增值税管理实际设计的高科技管理系统。该系统由一个网络、四个子系统构成。一个网络是指国家税务总局与省、地、县国家税务局四级计算机网络;四个子系统是指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增值税稽核子系统和发票协查子系统。金税工程实际上就是利用覆盖全国税务机关的计算机网络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企业增值税纳税状况进行严密监控的一个体系。
金税工程是国家电子政务“十二金”工程之一,从1994年上半年到2001年上半年,先后经历了一期和二期建设阶段。2008年9月24日,发改委正式批准初步设计方案和中央投资概算,标志金税三期工程正式启动。
金税工程中的重要环节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从1994年起,根据“先试点,后推广”的指示精神,开始组织力量在辽宁鞍山、江苏镇江和广东珠海三市试点,1996年1月1日起全国凡是开具百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全部安装运行防伪税控系统,2000年1月1日起,所有十万元版以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截至目前,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已经进入三期推广阶段,全面覆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只要开具专用发票就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