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南网
9月19日讯无正当理由低价售房的,借款未收取利息缴纳税费的房地产企业,都将面临厦门地税部门的严查。今年前8个月,已经有8户房地产企业被查税,补滞罚合计5500.19万元。
近日,厦门地税稽查局加大对五类房地产行业涉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企业销售房产销售价格与账载金额不符,账上少记收入,达到偷税的目的;企业以假票、与承建本开发项目无关的其他建安企业开具的发票列支成本,造成成本虚增;未实际支付且未取得合法有效发票的成本费用通过“预提费用”科目列支成本,未予以调整;企业销售部分房产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企业借款给关联方或非关联方,未收取利息,未按规定调整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费。
2013年1至8月,共立案检查房地产企业8户,补滞罚合计5500.19万元。其中房地产业三大税种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合计查补1978.8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