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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即将颁行《税收保障办法》

 来源: 福建日报  
 
    8月30日下午,福建省省长苏树林主持召开第九次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福建省税收保障办法》。该办法由总则、税收管理、税收协助、税收服务、税收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7个部分组成,共7章30条。据悉,近期该办法将以省人民政府令的形式颁布实施。

    该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税收保障工作的领导,将税收保障工作纳入政府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建立由政府主导、税务机关和有关部门组成的税收保障协调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应建立税收协助工作机制。据悉,该办法最大的亮点是为信息管税提供有力支持。其中,有10条针对“提供涉税信息”作出规定,并明确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本法规定提供涉税信息”。同时,该办法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15类涉税信息提出具体要求。这对于深化信息管税,有效破解当前税源管理的深层矛盾和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有关专家指出,该办法对税收保障的层次高、范围广,亮点多、力度大,对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协税护税和税源管理,提高税收管理信息化水平,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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