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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营改增”纳税申报平稳有序

来源: 山东日报   
    9月1日是山东省“营改增”试点启动后首个征期的第一天,纳入改革试点范围的纳税人申报情况总体平稳有序。

    当天上午9时,滨州市滨城区领秀广告设计制作中心(小规模纳税人)、济宁森达美港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相继通过国税机关网上申报系统成功办理纳税申报。继8月1日“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顺利开具增值税发票,到9月1日成功办理首笔纳税申报,实现了“营改增”试点两个关键节点的顺畅运行。截至9月6日,全省共有15000多户试点纳税人顺利完成当期纳税申报,涉及增值税税款8000多万元。

    据山东省国税局工作人员介绍,“营改增”主要有三种申报方式,纳税人可直接到主管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通过网上办税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在签订三方协议后可采取委托银行定期划缴税款方式申报。

    据了解,为迎接“营改增”试点首个申报期的到来,山东省国税局各部门密切协作,周密安排,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组织编写“营改增”试点相关辅导手册和培训资料,向纳税人免费发放。分期分类组织开展“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申报培训,截至8月底,全省共集中培训116485人次,重点行业培训6249人次,一对一培训10217人次。分类开展纳税申报辅导,对“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安排专人负责,对新认定试点一般纳税人进行“一对一”重点辅导;对小规模纳税人,采取分区划片负责的方式,培训指导每户试点纳税人正确进行纳税申报。做好纳税申报系统的升级调试工作,多次开展模拟测试,确保申报系统稳定运行。加强对全省各基层征收单位的督导和指导,实地检验基层单位人员相关业务技能和硬件设施的准备情况。优化办税服务厅窗口设置,实施“一窗式”受理,简并办税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结合“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实际,就首月申报纳税可能出现的申报纳税、咨询服务相对集中等问题制定应对预案,发布《“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申报及报税流程》,保证每户纳税人都能顺利开票,并申报缴税入库。

    在保证开具发票、申报纳税平稳有序进行的基础上,山东省国税局着手开发了“营改增”试点效应分析系统,开展试点效应评估,分析试点纳税人税负变化情况,密切关注“营改增”试点对稳增长、调结构的效应和影响,并做好试点过程中的应急处理、监测分析和风险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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