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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转自互联网 日前记者从兰州市财政局获悉,财税部门对兰州现行农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系统的调查。调查显示,至2013年上半年,兰州共为67户享受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减免增值税额2176万元。 据兰州市财政局介绍,兰州市享受现行农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两项免税政策的纳税人(不含个体工商户)共有67户,其中从事鲜活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59户,连锁超市8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