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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日报 9月2日,记者从河南省国税局了解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后,省国税局及时对免税企业数进行了测算。经测算,河南省约3.7万户纳税人可以享受免税政策,今年四季度可以减免税收约3000万元。 《通知》要求,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