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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不超2万元 免增值税营业税

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从今年8月起,市国税局、地税局对增值税、营业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两万余户小微企业受益。

  据市国税局统计,去年我市22852户小微企业缴纳增值税918万元,今年1至6月,我市20103户小微企业缴纳增值税667万元。受“营改增”的影响,我市享受新政优惠的小微企业将出现较大增长,据初步测算,每年小微企业可免缴增值税近1800万元。

  来自市地税局的统计,今年6月份,营业税纳税人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共1953户,缴纳营业税70.5万元。以此推算,2013年度后5个月市地税局将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免395万元,其中:减收营业税353万元、城建税24万元、教育费附加11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7万元。

  另据介绍,对按季纳税的小微企业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此外,对应享受新政优惠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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