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东北新闻网
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及省局工作要求,辽宁锦州市国税局组织开展对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等3户企业集团(以下简称3户企业)在锦所属成员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主要工作方式如下:一、国地税联合。联合印发《锦州市国家税务局 锦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烟草总公司等3户企业集团在锦成员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总体方案》,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并组建专项工作联合协调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专项工作。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分管局领导共同任组长、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主要成员。
二、系统内上下联动。本次专项工作中,省局核心团队可以直接指导、协调、指挥地市及基层税务机关工作团队,同时,地市及基层税务机关工作团队作为省级工作团队的延伸,结合本地区的特点,创造性开展工作。
三、税企联动。由企业总部及成员企业对税收风险和问题进行自我梳理、自我检查和自我纠错。同时,税务机关各级工作团队或专门负责人员指导帮助企业开展自查。税务机关对企业自查情况和整体税收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据此对企业存在的税收风险和问题进行审计。
四、组建团队。根据总局、省局专项工作总体要求抽调基层业务骨干,组织本地区专项工作团队,指导基层税务机关开展专项工作。地市局层面的工作,主要由地市工作团队在省局核心团队指导下落实。成员企业所属县区(市)税务机关或直属局层面要与省、市税务机关加强沟通联系,按照省局、市局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