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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前7个月资源税收入6409万元


来源:安阳日报 
    资源税为地方增收拓展新空间。截至今年7月底,安阳县征收资源税6409万元,占目标的91%,同比增长54%,其中,7月资源税征收948万元,创同期最高纪录。
    “为抑制对石灰石等资源的过度开采,有效保护国家战略资源,增加资源地财政收入,为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提供可靠的财力支持,安阳县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国家有关政策,借鉴河南辉县、卫辉等地对矿产资源税征收的成功经验,创新建立资源税征收工作机制,于2009年11月正式成立了县资源运营管理局,探索出了一条‘政府护税、部门协税、税务管税’的综合治税模式,使资源税征收日趋规范。”安阳县资源运营管理局局长田银书说。
    根据国家对资源税政策有关要求,本着“扩大征收范围、改革计征方式、提高税负水平、统筹税费关系”的原则,安阳县资源运营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受税务部门委托,对县域从事石灰石等资源开采、加工的企业依法代征、代缴资源税和其他相关税费,所收税款全部上缴财税部门。主要运行模式是根据企业分布情况,在运输交集路段建立了21个计量服务站,加大对矿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实行计量征收,采取“一车一单,单单计量,单随车走,验单放行”的措施,大大加强了资源税费的征收管理。对于不便过磅的企业实施电控,以其使用的实际生产电量核算生产吨数,继而核算出税费。同时,实行公司化运作,成立了由资源局监管的天然资源运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市场调研、税款交纳等事项。此外,协助路政等部门搞好源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改善环境质量,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通过逐步推进的改革,一种既有利于促进资源合理开采利用,又有助于增强资源产地改善民生和治理环境能力的资源税税制正在逐步建立。”田银书介绍。为着力加强对矿产资源等支柱产业的税收监控管理,切实掌握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权,安阳县成立了由资源运营管理局牵头的联合征管小组,实行部门联动,多管齐下,对违法企业和车户从严治理。在此基础上,加强部门协作,各负其责、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堵漏增收。更改纳税主体,征收对象由车户转为企业,实行运行单制度,强化资源开采企业作为资源税交纳主体的义务,做到源头管理,应收尽收,杜绝偷税漏税现象。
    为构建“和谐征收、人性管理”的良好环境,安阳县资源运营管理局推行“一线工作法”,全体班子成员实行包处、包站、包企业,经常到一线现场办公,使问题发现在一线、困难解决在一线、思路完善在一线、决策落实在一线。利用广播、标语、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使资源税征收政策深入人心。由于监管一视同仁,市场秩序不再混乱,真正体现出了公平公正,开采和运输企业满意;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基本杜绝,灰尘抛洒现象基本消失,环境得到改善,群众满意;税款做到应收尽收,政府满意。2012年,该县征收资源税8058万元,较2009年增长75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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