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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1号)

来源:中注协网 


财考〔2014〕3号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制定了《2014年度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予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2014年度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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