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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13年继续教育(常规)培训计划通知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要求,中税协制定了2013年继续教育(常规)培训计划(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培训基地培训计划、西部培训基地培训计划和企业所得税高端业务培训项目计划),现印发给你们,望各地方协会根据培训计划要求积极组织会员做好预报名工作。

                                                                 二○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13年继续教育(常规)培训计划
    根据《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要求,中税协制定了2013年继续教育(常规)培训计划(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培训基地培训计划、西部培训基地培训计划和企业所得税高端业务培训项目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项目
    1、根据2013年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中税协将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培训基地举办九期业务精品课(见表1)。
    2、为加强行业人才培养,造就一支高水平的人才队伍,2013年中税协在西部培训基地除继续举办新任事务所所长培训班和一期转让定价业务培训班外,将举办一期全国A级、AA级事务所所长培训班和一期AAA级及以上等级事务所所长资本运作专题培训班(见表2)。
    3、为有效提高税务代理人员代理高端业务的素质能力,提升注税行业的经济效益和从业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中税协将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培训基地举办企业所得税高端业务培训班(见表3)。
    二、具体要求
    1、2013年中税协培训项目继续采取预报名的形式,请各地方税协按照2013年中税协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组织会员根据培训需求提前进行报名,并于4月30日前将各地的预报名统计表(见附件1)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报中税协培训部(电子邮箱:zsxpxb@163.com)。培训部将根据各地的预报名数量,对每期培训班参训名额做出安排和调整。
    2、关于A级、AA级事务所所长培训班和AAA级及以上等级事务所所长资本运作专题培训班,请各地方协会按照全国等级税务师事务所数量统计表(见附件2)所列数字组织本地等级事务所所长或副所长参加培训。
    3、企业所得税高端业务培训班培训对象为特级、一级注册税务师,以及具备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律师资格之一的注册税务师。请各地方协会按照全国特级、一级税务师数量统计表(见附件3)所列数字组织本地特级、一级注册税务师参加培训。
附件:
 
附件一:预报名统计表.xls
附件一:预报名统计表.xls (22.50 KB)附件二:全国等级税务师事务所数量统计表.xls
附件二:全国等级税务师事务所数量统计表.xls (26.00 KB)附件三:全国特级、一级注册税务师数量统计表.xls
附件三:全国特级、一级注册税务师数量统计表.xls (26.50 KB)表1: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13年继续教育(常规)培训计划(扬州).doc
表1: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13年继续教育(常规)培训计划(扬州).doc (86.50 KB)表2: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13年继续教育(常规)培训计划(西部).doc
表2: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13年继续教育(常规)培训计划(西部).doc (51.50 KB)表3:企业所得税高端业务培训项目计划.doc
表3:企业所得税高端业务培训项目计划.doc (55.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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