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接总局人事司通知,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商请提供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的函》(民办函[2013]84号)文件的要求(见附件一),请各地税协补充填写本税协领导干部在中税协任理事、常务理事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二),并务于下周一(3月25日)下班前将填好的表格传真至010-68415720,或发至邮箱:bgs@cctaa.cn.
联系人: 吕爱华 联系电话:010-68413988转8903
附件一:领导干部在全国性社会组织中兼职情况登记表.xls
附件一:领导干部在全国性社会组织中兼职情况登记表.xls (28.00 KB)
附件二:领导干部在中税协任理事、常务理事情况登记表.xls
附件二:领导干部在中税协任理事、常务理事情况登记表.xls (26.50 KB)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